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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-华师关于2018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8-03来源:通用教育浏览次数:1962

华师关于2018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


各学院、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(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:

为了做好今年夏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(含自学考试)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(表1)

注: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,请查阅我院网站“学士学位专栏”中有关指南。

 

二、申请手续

1. 2018年4月10日至4月23日,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。在我院网站(http://cce.scnu.edu.cn)的“学士学位专栏”中点击“学士学位申报”,输入学号登录后,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。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、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,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,务必真实、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,绝对不能出错。

2. 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,还需完成以下流程:

①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(要求为180×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),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两张,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(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,见③的要求)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、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,以确保为同一人。

②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。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,非百分制的成绩(含毕业论文)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:

a) 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;③ 在4月27日前(周六、日除外)向各学院送交如下材料:

b) 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(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),两张纸质相片均粘贴在申请表的“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”;

c) 本科毕业证书、成绩总表(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)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,经办人核对后,原件交还学生,并在申请表上签字,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
注: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,无需进行上述①②③的流程。

3. 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,在网上申报结束后,仍可凭自己的密码登录系统,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、修改。

4. 凡2017年12月申请本科毕业但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,须按第1点的时间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,毕业证号系统会自动填写,待领取本科毕业证后,再递交纸质材料。

5. 各学院将在5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,审核后,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修改。各位同学可在5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,如有异议,须在5月21日~5月31日期间向相关学院提出,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。

6. 根据过渡期政策,符合毕业时间条件且在2018年4月参加外语统考的毕业生可进行网上申报。

三、各学院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

1. 各学院教务员工作流程:

① 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;

② 自考教务员于4月28日前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(注:收取学生材料时,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,否则申请无效),纸质材料核对无误后,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;

③ 5月20日前,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(对于2018年4月参加外语统考的申报人,各学院可对其外语成绩以外的资格进行初审,待5月中下旬成绩公布后,我院会在系统后台对这部分同学的外语通过情况进行批量重审),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“拟授予学位名单”和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”;

④ 6月9日前,各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,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,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;

2. 2018年6月,我院将协同教务处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、汇总和上报,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,并在网站公示结果。

3. 2018年7月上旬,印制学士学位证书,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提前联系相关教学单位,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院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。

四、其它事项

1. 自考生的资格审核(包括毕业情况、课程平均分、相片核对等)由学院教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;成人教育学生的审核则由系统自动完成。

2. 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、政策及解读,以发布在我院网站“学士学位专栏”的最新文件为准,请各单位详阅并及时转达给相关学生。

3. 有关学院的联系方式,可在我院网站“办事指南”栏目中查阅。

 

 

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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